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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5/2009

    2012,还来得及说再见?

         美国的灾难大片往往只有一个套路,但也引来同样轰动的结果,那就足够了。从后天到2012,地球这次真的毁灭了。
        小S到处推荐别人去看这部电影,她说看完了会有及时行乐的想法,而我在回家的路上,一直暗自决定,今天开始,要多陪露露玩她最爱的丢拖鞋,尽管这个游戏很无聊。
        戏里面我唯一的哭点,是那个美国总统决定提前向世界公布这个绝望的真相,尽管不能改变些什么,但起码,“家人有时间说再见”。
        地球毁灭,并非太恐怖的事情,恐怖的只是在于,如果一切来得太突然,连那句再见,或者很多很多想说的话都还没来得及讲,就毁灭了,难免让人遗憾。
        脑子给自己一个假设,如果2012地球真的毁灭,我会怎样。我不是那种能挣扎求存到最后的人,即使攀上了诺亚方舟,我也不相信我是能建设新世界的那个人。那就静静地等待毁灭的到来吧。
        2012其实提醒了我们,即使不是地球毁灭,其实属于我们的欢乐时光也并不会很长,没有人知道明天的事情,没有人知道明天之后是否还有后天。但在我们每天的生活中,太过于把一切都看作是理所当然,我们纠结于所谓的面子、平衡、隐忍,我们总以为还有下一次,但谁知道呢。2012到来的时候,我们可能连说再见的机会都没有了。更何况,我爱你。
    11/24/2009

    上海灵修之旅

        广州的天气,想起来比英国都还要恶劣。人家好歹还有个明媚的夏天,而广州正如吴平姐姐说的“半年是地狱,半年比较好,是人间地狱”。热的时候热死你,冷的时候更恐怖,坐在房间里比阳台上更冷。平常还能拉露露过来做暖垫。但今天她洗了澡,自个在阳台上晾着,没空理我。
        这次上海之旅,是个神奇的旅行。毫无理由的,所有的朋友们都在那里欢聚了一次。同一个故事,从不同的她们看来,折射出各种不同的版本,和一个个地聊天,看了很多本的故事,很多事情豁然开朗。
        一直以来,我对自己的要求就是不要犯错,即使是我最爱的旅行,一如羊小男所说的,一到了国外,紧张得和上街的露露一样,耳朵直直地竖立着,谨慎地打探着周围的风声。
        每个星座都有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本,谨慎、计划、逻辑,都是土像孩子的安全感所在,这也注定了土像的孩子不容易犯错。但同样,土像的孩子也无法接受自己犯错,以一种过度严谨和苛刻的态度去衡量自己的人生。
        我喜欢狮子那种万里无云的勇气,蝎子的性情中人,鱼儿的黑色幽默,甚至以往最看不惯风像,但却被瓶子的随遇而安而感染,在小街小弄里穿来绕去,不再把购物或吃饭当成是一个项目来完成。在周日的中午,一家毫无思想准备的小店里,吃着意粉和暖暖的汤,那一刻,无由来地感觉到幸福。
        亲爱的们,我爱你们。你们让我知道并相信,其实女孩子之间是有真正的友谊,那种可以帮助成长和自我完善的,良性的友谊。
    11/20/2009

    爱恨温哥华

        温哥华对我而言是个很难定性的城市。尽管我曾经以为自己是如此爱憎分明的人。
        这是一个很闷的城市,因为太新了,尽管红叶落索的街头很美,在拉开窗帘看到海港和城市的那一刻很震撼,但如果每一个街区都只是复制,又有什么意思呢?作为一个旅行目的地,WHISTLER甚至更值得体验。这里东西太贵,款式很旧,几乎都没能买到什么东西。
        但是,温哥华也是第一个让我觉得想移民的城市,至少说经过这一趟旅行,我可以理解为什么那么过惯了亚洲灯红酒绿生活的人,最后都选择了温哥华。
        作为一段旅程,我们需要的是新的体验、文化的冲击、乃至惊喜或惊吓,但作为一个家的所在,应该是气候温和、环境安全、自由舒适,而后几条,没有几个城市比温哥华更胜任了。
        我再爱伦敦、巴黎,顶多也是希望自己将来有钱的时候,能来这里住上几个月,在一个美好的季节中。这些城市个性太鲜明,适合享乐却不适合居住,欢迎游客却不接纳新人。而温哥华无论是物价还是城市文化,都亲切得多。
        人太多,就是个问题。在中国我们拼死挣扎的东西,好的空气、大点的房子、蓝天碧海、宁静安逸,在这里都变得如此垂手可得,光是这点,对已经腻烦了办公室里打打杀杀的人而言,真是一种莫大的诱惑。
        一直喜欢国外旅行,是因为在这个阶段,人的欲望会变得很少很少,快乐会变得很简单,一条彩虹甚至是一壁的爬墙虎,都能让人会心微笑。每当这个时候,再回望那些争来都不知道做什么的意气之争,自己都会觉得自己很可笑。可惜,这种状态从来不曾长久。

    冷,连思考都凝固了

        只要不旅行,就没有动力更新博客,这种态度非常要不得。但上海的天气和状态,注定了我什么都写不出来。天气冷了,真的不是我这种太阳能机器人多能负荷的。很犹豫又很坚定地想去北欧看看真正的极寒,因为深刻地知道,这次都去不成,以后都会去不成的了。
    11/8/2009

    看,猪在灰

        补上Ziptreck的照片。
       
    11/5/2009

    镜花水月

         感情装饰过逝去年龄
        千华一首冷门的歌曲,循环地在耳边响起,窗外的景致一样是千年无语的青山,上一次在泰山脚下,这次是在加拿大的渡轮上。当景色一点点地退后,宛如时间划过我的生命。可以说,这些地方都不属于我,但在这一刻想到的一些感悟,却把某一个时刻的我,永远定格。
        拥有过一段旅行的经历,和拥有过一段感情一样,只有过去了,才能完整地属于你,只有结束了,才真正不怕失去。
        年龄逐长,对于时间感到漠然。很多时候回想往事,时间坐标竟然是一次次的旅行,只有这些经历,能见证岁月流逝,并无遗憾。   

    一个人的旅行

          旅行的意义和一个人旅行的意义,是完全不同的命题。绵羊最近总和我念叨,要学会一个人旅行。我想和她说,这件事情相当于榴莲,喜欢的人痴迷其间,不喜欢的人躲避不及,态度相当的极端,不存在适应一说。
        一个人旅行,不是一个可以用理性分析的命题,优点和缺点各半,安全与自由、孤单和洒脱、包容与自我,压根就是截然不同的人生态度,不可能找张纸片写下各自的利弊对比一翻。唯一可以实际一点的想法,是怎样的行程该独自上路,怎样的行程和好友分享,怎样的路途和爱人共行。
        艰苦的行程,千万不要自己去,有时候苦得想哭连个回音都没有。但也不要和爱人同去,除非你的灵魂足够坚强。否则在你非常渴望他能帮你背一下书包的时候,可能他也到了体能的极点了,那关系非得破裂不可。和同性的好友一起去,从出发开始就不必互相指望了,咬紧牙,走到底吧。
        欧洲的小镇,一个人走,从伦敦往北走,一站站地住下,迷醉于一个不知名的小镇,那是一辈子只属于你自己的记忆。或者用一个下午,在酒店的阳台上,一杯酒,半支烟,烟雾缭绕间,给10年后的自己写张明信片。一个女孩子有过这样的一段人生,就能彻底免疫“师奶症”。
        浪漫之城,例如巴黎和威尼斯,一生该去很多次。第一次在还是穷学生的时候,和同学算着钱住青年旅馆,吃一欧元一顿的PIZZA,尝试怎样伪装成艺系的学生混进卢浮宫,或者把地铁10次票坐出11次来。第二次和热恋的人去,咬紧牙穿高跟逛街,走不动了让他背你回去,矜持的特权,除了钻石,还有这一点小任性。但千万别蜜月去,甜加甜会发腻得想吐,浪漫和巴黎都像咖啡,甜苦参半才好。再之后,版本任由你改写,和几个事业有成的女友去买东西,10双高跟鞋地寄回国;约一个相爱却不能在一起的人,瞒着各自的另一半;当然,也可以拖儿带女地去迪士尼,顺便告诉他为什么维纳斯没有了双手,也是一种乐趣。
        纽约,失恋的时候去最合适,在那个充满物欲的花花世界中,能买到你觉得地球没有男人都关系。或者,什么时候花点小心计斗倒了办公室里那个他,年终花红必得使在纽约,那是女人给自己的成年礼。
        日本,其实很矛盾,去大城市SHOPPING吃东西,最好是几个女孩子凑在一起,吵吵闹闹地过个圣诞,但要去那些小镇,同样是适合一个人去发呆,把脚泡在温泉里,看着大雪山想东想西。
        东欧版的文化苦旅,倒觉得最适合身边那个他一起去,当对着一段历史、一片废墟发出同样的感慨的时候,你们的灵魂是交织的。这样的关系比较不容易破裂吧。
        到底一个人还是两个人出发,有两个真实的片段以供参考。
        在西班牙的时候,每逢地铁没电梯,羊小男一人搬两人的行李,还边搬边念叨我“还说你足够独立周游列国,20公斤的箱子都搬不动。”我拿着琐碎的小行李义愤填膺地告诉他:“如果我一个人旅行,早有人来展示绅士风度,我从来没在欧洲搬过一次箱子。哼!”
        和小丁幻想走到北极的世界尽头处,“万年寒冰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影子,慢慢体验那点万年孤寂。”
        小丁提醒我,“我在旁边呢。”
        “你只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过客。”
        “妖!”
        两个人的旅行,无论背景如何宏大或凄美,最后都会演成一场搞笑剧。
       
    11/4/2009

    仙境


        坐渡轮接99号公路北上CHISTLER,那雪山脚下的一夜,雨林中的探险,还有从WHISTLER回VANCOUVER的一路风光,是关于加拿大最美丽的一段记忆。只可惜水平太差,无论是照片还是文字,都无法还原如此美丽的一段仙境之旅。
        加拿大的99号公路,又称SEA TO SKY。海天一色,恬静的太平洋海湾,点缀着个个小岛。阴天,背景溶化为浓重的水墨画。往WHISTLER走,越往北,山峦叠起,已经可以隐约看到雪山。只是深秋,山上的雪松依旧是墨绿色的。朵朵硕大的白云飘在山腰,在山坡上投射下巨大的阴影缓缓移动。自然界的一切都是有生命的,一呼一吸间,云雾散开,终年积雪的山头穿破密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WHISTLER是加拿大西部的度假圣地,确实如宣传片所说的,“点止滑雪甘简单”。光看看那一路的秋光山色,已经值回票价。加拿大地广人稀,到处都是没开发的从林,一条依稀可辨的山路堆满了金黄的落叶,通向遥不可及的树林深处。从林中处处有腙腙流水,或者是乱石间流淌的溪流,或者是倒影着森林雪山的小湖。森林自然到极致,枯败的树干也依旧倒在了湖面上,颓败地映衬着满林生机。
        一夜无话,早上醒来,天气依旧不好,但远处的山顶树林结了白霜,山腰飘散着浓雾,烟雾缭绕间可见山脚下跳跃的小木屋。世界尽头的与冷酷仙境,突然跃现。
       
        Ziptreck是一种有惊无险的玩意。在高山丛林间拉起钢索,我们一个接一个用安全带“挂”在索上,飞跃从林。三条索道,尤其是最长的那条,横越峡谷,脚下是翻腾的小河。鼓起了人生最大勇气飞跃出去,刚开始是紧张得尖叫。但滑行速度没有想象中快,中段已经撒开双手,任寒风吹拂,树丛和溪流在脚下闪过。原来,小鸟是如此幸福的动物。
        
        刚就是从背后的山涧如人猿泰山那样飞过。
        从WHISTLER出来,一路上看着恒久不变的雪山和森林,一幅永恒与自然的画卷缓缓展开,加拿大的自然风光,确实美丽得如仙境一般。一路走来,洗涤了这几天烦躁的心情。波澜壮阔的丛林与海景,让人再度回到原始的状态,对自然的崇拜。其实,我们只是这个世界的过客,世界很大,我很小,如果人类能明白这一点,很多的烦嚣与纷争,都变得很简单了。
       
        特别喜欢这张在车上拍的照片,我们永远只是自然世界中略过的一笔,只有雪山才是万年孤寂的永恒
    11/3/2009

    GOOD MORNING VANCOUVER

       这家WESTIN可能装修还不到五星,但地点出奇地好。 房间整面的落地大窗,正对着海港和VANCOUVER的市中心。晚上睡觉的时候没拉上窗帘,枕着都市繁华星光入梦。早上被海鸥、汽笛和狗狗们的欢呼声叫醒,没有往常睡不够的烦躁,呼吸着清新的晨风,拉开窗帘,抱着刚煮好的咖啡,看着北国迟来的日出。第一次发现,朝阳撒满房间是如此幸福的事情。开始明白,为什么人们喜欢移民来这里。
       
        这里的狗狗们生活幸福,到处都是人们宠溺的眼光,可以带他们进商店、酒店,或许也是这样,所以他们对人类都非常之友好,不像小露一上街就紧张得竖起耳朵,其实我想,对于小露来说,这里可能是最幸福的地方吧。
        一对八周大的小狗狗,主人大方地说,你喜欢可以抱他们拍照的。但不忍心骚扰两个依偎着取暖的小朋友们。HELLO代露露姐姐问你们好。
       

    超级腐败的早餐

       因为今天要上雪山,还得参与一个类似丛林树上飞的项目,因为还没下够雪,没雪滑。旅游局可能怕我们冻死在山上,特意安排了非常丰盛的早餐。一大早吃鹅肝,和自己的胆固醇过不去。不过一顿美好的早餐,真的能让人身心愉快。
       
    11/2/2009

    冰酒呀冰酒

        每天晚上都说要整照片,但每天晚上都因为喝太多了,回来直接倒床上睡觉了。加拿大旅游局招呼得好吃好住,酒店都很不错,吃得更是一流,在这种北美地区算很幸福的生活了。可能是太冷了,每天吃饭必喝酒,还几种酒混着喝,晕......加拿大的红酒和白酒真的是不行呀,比西班牙的餐酒还DRY,没有果香,为毛这么多天都不请我们喝冰酒呢,为毛呀,为毛呀......靠。
    10/31/2009

    枫叶之国原生态红叶

        鸭仔团的坏处在于赶得没时间拍照,好处在于,一天能去N个地方,尤其是这些地方是加拿大旅游局选给你的,质量还是很有保证的。
        今天是所谓的“圣火日”,火种抵达加拿大的第一天。提前一天大家都很HIGH,可怜的我,却是对于传递火炬的过程讲得比工作人员还仔细,这已经是我看的第五站圣火了。
        但除了火炬,今天一天的行程还是非常有惊喜的。
        一大早安排去皇家博物馆里吃早餐,在灯光昏暗的图腾当中啃牛角包,稍微喝少点咖啡,精神一恍惚,都觉得展品在动了,非常之《博物馆惊魂夜》。
        看完火炬之后去了出名的BUTCHART GARDEN。可惜来得不是时候,花都看不上了,只有日本庭院里的枫叶可以一拍。上回在济南看到半红不绿的,回来还得自己P一次,这次真是货真价实的秋色了。怪不得大家都说要去加拿大看枫叶,果然是特别的红,红得绚丽,完全不是秋天落寞的感觉。
       
        下午的行程三选一,自然选了SHOPPING TOUR,没想到这其实是个美食团。去酒庄喝了苹果酒,当地著名的咖啡店HABIT的咖啡,确实能把时差中的魂给招回来,喝完之后整个人都泡在暖暖的、香香的温暖之中。最后一站去海边一家叫RED FISH BLUE FISH的小店吃FISH AND CHIPS。本来对炸鱼没好感,吃过英国那种6镑一份的贵族鱼,觉得只是不难吃。今天吃过之后才知道,只要鱼足够新鲜,怎么做都好吃,尤其是三文鱼。
       
       
        最大的遗憾,团里四个中国女孩,四个都不会拍照,只得互相丑化对方。
    10/30/2009

    螺旋浆,又见螺旋奖

         从温哥华到维多利亚,24分钟的飞机,心里暗叫不妙。果然,这次彻底座上了小丁飞越瑞士国境的螺旋浆小飞机。
        阴天、密云,能见度极低,小飞机摇摇晃晃地落地维多利亚的时候,感觉人品消耗完毕了。很困,飞机上照例是睡不着的,但怕现在睡了晚上更倒不过时差,喝咖啡撑着,但你们都深夜了,没人陪我玩。唯一的奖励是,狂上FACEBOOK。
        
    10/27/2009

    文字的魔力

        这是LP上介绍的酒店,在其他定房网上从来找不到。因为阿罕布拉宫在GRANADA的山上,而大部分的酒店都在位于山下城市了。惟独这一座,位于皇宫里面。一座外表朴素的小楼改建而成。
        名字有点无厘头,西班牙的穆斯林皇宫和美国人有什么关系呢。据说也是一段恩惠。
        尽管伊莎贝拉深爱GRANADA,最后和丈夫女儿同葬在这里的教堂中,但这仍无法阻止西班牙王朝大肆兴旺了北部的城市。毕竟,这里是前朝的故都(PS,你去过南京就知道了)于是这么一颗绝美明珠,都几百年后逐渐蒙尘。直到19世纪美国作家华盛顿.欧文在这座小楼里住了三个月,并写下了描述阿罕布拉宫前身旧故的名著《赭城记事》(tale of Alhambra),才让阿罕布拉宫重见天日。把这座小楼命名为HOTEL AMERICA,是当地人一种朴素的感谢吧。一本小说,有时候能挽救一段尘封的历史。
        酒店是全程定得最贵的一间,双人间120欧,外加每人8欧一份不知道吃些什么的早餐,但正因为定了在山上的酒店,在前一天傍晚的时候,已经可以慢慢游览过王宫里大部分的建筑,只剩下得凭门票一次有效的纳拉里埃斯宫和花园。第二天吃过早餐,让我安稳地充当早上8点半第一批进宫的游客。
        赶在朝露未落,空气中还弥漫了花草清香的时刻,走在了所有旅行团之前,可以在每一个角落细细寻找一个王朝的背景。而走到移步换景的花园的时候,刚好赶上了早上10点明媚而刺眼的阳光。西班牙6月的阳光已经很刺痛,尤其是在南部。
        所以看完了纳拉里埃斯宫和花园后,当其他游客还得气喘吁吁地去看城堡的时候,我们已经悠闲地躲回酒店喝咖啡,等着下午的火车离开。
        当然,HOTEL AMERICA最吸引人的还不仅是地理位置,而是那种现在用钱也买不回的历史感。我们的房间有扇窗,厚重的木框,里面镶嵌了不同颜色的玻璃,这种窗户,其实小时候的西关大屋也是有的,配上了艳丽的桃红薄纱。窗外是枝叶茂盛,一眼的绿色。山风吹来,薄纱轻舞,阳光透过不同颜色的玻璃,在红色地砖上打出各种色斑。这种绚丽的光阴,已经找不到了。
       
        
           

    西班牙文《虞美人》

        
        向北还是向南。把西班牙旅行的第一步锁定在巴塞罗纳。向北,那是熟悉的巴黎,在花花世界中逛几天,用牛角包和咖啡打发河边无限的光阴,向南,则是茫然未知、褒贬不一的西班牙南部小镇。
        直到有这么一天,从一篇游记中看到了那座纯百、精致、繁琐的宫殿,穆斯林建筑特有的光影魅力勾起了无数的遐想。而关于这座迷失的阿罕布拉宫的介绍只有一句,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相隔了万里之遥,半个多世纪的光阴,末代君主的离愁都是一样的。
        李后主最大的悲哀,就是生在帝王家,否则,他会是一代词匠,但以一个词人的心去治理一个国家,怎么可能不沦为宋太祖一统江山的踏脚石。同样,这位西班牙穆斯林帝国的最后君主,也不是一块做皇帝的料子。是他那个性强悍的母后一手把怯弱的儿子推上了王位,但这位晓得深宫手段的太后也敌不过西班牙铁血双王斐迪南和伊莎贝拉。这回,末世君主的对面,不再是另外一个残暴而多疑的军阀,而是以美艳和冷血著称的伊莎贝拉女王。
        李后主屈辱地交出江山,做了提心吊胆的亡国侯。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保不住,最后死于传说中的毒杀。穆斯林王命运稍好一点,他以自己仁爱之心为决断,放弃了抵抗换来的屠城灭族,交出阿罕布拉宫率族人回到非洲。在临走之前,据说他满眼泪水回望那座宫殿时,他那强悍的母后说:“一个男人连自己心爱的东西都保不住,还有什么脸面像女人那样哭泣。”难道这位太后不知道,正是她把一个没有帝王之才的儿子推上了王位,才有了今日的颠覆之难吗?
        在历史上对这位末代君主的评价不一,有人认为他不战而降,是穆斯林的耻辱,但也有人认为正是他保存了穆斯林最后的建筑和文化,否则以伊莎贝拉的个性,城破宫倾之日,就是她大开杀戒之时。
        无论如何,深宫、权谋、衰败、颠覆,这些足以让我兴奋得发狂的字眼,加上前朝遗恨和万世基业的绝妙对比。真应该去看看这阕西班牙文的《虞美人》。
       
       这样一张照片,足以写就一本乱世深宫的小说。
    10/21/2009

    纯粹溜图

        出差一个多月,史无前例地认真学习了天涯每一张街拍,这几张是最近的大爱。我的偏好素来是老气的,因为我希望我的外在和实际年龄相符。不过仔细研究街拍后才发现KATE MOSS女王,其实是74年的。
       
       
       
    10/19/2009

    一夜回到大学时

        说来惭愧,这么多年没住过媒体村呢。
        媒体村的生活杂记。
        赛场和宿舍两点一线的生活,几个女生一间宿舍。一日三餐在饭堂解决,来往的全都是各班的同学,认识的不认识,齐齐观看长达一个半月的校运会。
         晚上招呼着去晚自习,回来吃个夜宵,开始夜谈、拖拉机。
         好有大学生活FEEL呀。
         我正在干吗,等小丁同学写完作业去吃夜宵。

    朋友,我当你一秒朋友

    但是命运入面每个邂逅
    一起走到了某个路口
    是敌与是友各自也没有自由
    位置变了各有队友

     

    10/16/2009

    J+

        终于在天涯上啃完了一条深刻的技术帖,论如何买这个基本款的衣服。有兴趣的同学自己个啃一下。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11/1/773950.shtml
        这个帖子的重要意义,是在于终于让我看到,原来有这么多人和我一样,对于世面上几乎以“主流”姿态出现的,糖果色的开衫、磨得过白而且充满了琐碎装饰的牛仔裤、腰不是腰、领子不是领子的韩版衣服,廉价的漆皮、水钻装饰的鞋子,还有那种垂坠得毫无形状可言,中间还夹杂着金丝银死的外套,充满着疑惑,请告诉我,为毛会有人觉得好看,为毛!!!!!!
        苍天呀,终于也有很多和我一样只爱黑白灰的孩子们,原来终年受着打击,“你穿得一点都不‘潮’!”我还被人强行拉去教育过,要买那种快到膝盖的靴裤和缀满毛毛和刺绣的靴子。难道真的不觉得CHEAP吗?又或者经常会有人指着一件衣服问我,你觉得这衣服好看吗?好想叹口气说,衣服好不好看是一回事,你穿好不好看又是一回事,但多半不敢讲。如果她能懂得分辨好看的衣服和好穿的衣服,压根就不会问我这个问题。
        长吐出一口恶气。
        讲起基本款,UNIQLO最近和JIL SANDER合作出了一条新的LINE J+,个人觉得是这么多家平民时装店例如H&M和川久保玲姐合作,TOP SHOP和KATE MOSS合作以来,最好的一条LINE。当然,前提是UNIQLO本来就是平民时装店里质量最好的,料子舒服剪裁细致,可能毕竟是日系的作风吧。H&M乃至MANGO买回家之后剪线头都剪死我了。
        有了材质的保证,J+更大的优点就是剪裁好,买了一件高领无袖的羊毛背心,这类衣服我穿最大的问题就是会把腋下的肉肉给挤出来,超级显胖。本来打算只是穿在外套下面打底的,但没想到这件衣服买回来一穿,就因为肩膀的位置稍微比平常的款宽出少许,遮住了突出来的肉肉。立马就显得瘦下来了。可见,这一厘米的宽度,是精粹呀。
        话又说回来了,大家都知道一分钱一分货,好的衣服自然就贵。不是说每件衣服都得买死贵死贵的,我也常光顾TAOBAO之类的。但买了件衣服回来,要理性地知道,它好在哪里、不好在哪里。有没钱买贵的衣服是能力问题,懂不懂得分辨衣服的好坏,那是态度问题。
    10/12/2009

    思维语言男性化

        按小P的说法,是语言、思维模式的男性化,会导致体内雄性激素过多
        按小丁的说法,是体内雄性激素过多,才会引起思维、语言男性化。
        按我说,都是看过了那个该死的女子打法男性化的乒乓球引起的。
        直接体现为,去红叶谷,看到半山红叶,正常的女孩子会感慨“很漂亮”
        男性化思维则体现为两个人舍弃了用鲜花编成心型的景点,直奔最高处,然后深深地慨叹“江山呀!”
        回来还把照片弄成这样。